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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金融硕士是怎样沦为巨骗的

1999-11-23 来源:光明日报 秦千桥 我有话说

杨某从武汉市一个普通工人升到厂团委副书记,而后又在上海某名牌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学位,再任武汉某投资公司深圳代表处主任……20多年的奋斗,功成名就,最后却走上了诈骗、非法拆借一个亿的犯罪道路……

1999年11月11日,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向社会公布:涉案总金额1.05亿元的特大系列金融犯罪案告破,唯一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。他姓杨,现年44岁,被抓获前任武汉某投资公司深圳代表处主任、深圳某实业公司总经理。

(一)

1998年9月1日,武汉市某投资公司派人到市公安局经侦处报案:1996年8月,该公司深圳代表处主任杨某私刻武汉投资公司财务专用章,伪造武汉某投资公司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凭条,诈骗某实业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2000万元人民币。

1997年3月,杨认识了某实业(深圳)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。陈表示可帮助武汉某投资公司拉存款,但投资公司在事成之后必须贷一笔款给陈。

很快,在深圳皇宫大酒店里,由陈介绍,杨认识了某实业银行福田支行行长王某。三人商定,某实业银行福田支行拿2000万元存到武汉某投资公司,再由投资公司贷款给陈某的公司。

同年4月上旬,杨回到公司咨询有关存、贷款业务。当了解到公司给的存款利息低时,杨心想,不如撇开公司,自己来做这笔业务。

于是,杨以帮助公司做存款业务为由,从公司计划财务部骗走武汉某投资公司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凭条(共三联)做样本,非法印刷了3本武汉某投资公司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凭条。

在此之前,杨在未报公司批准的情况下,私刻了一枚武汉某投资公司财务专用章,并私设了所谓武汉某投资公司帐户,帐号为7889004710001。

1997年4月14日,杨利用私刻的财务专用章、伪造的存款凭条等,假冒公司之名开出了一张2000万元的存款单,交给了某实业银行福田支行王行长。杨还在未报公司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,在某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人民南路办事处私设了帐户,从而将该行2000万元存款骗到手,并存在某银行人民南路办事处私设的帐户。2000万元就这样被杨占为己有。

(二)

1997年7月下旬,杨某又萌发了诈骗银行贷款的念头。

杨把目光盯在了价值1700余万元的深圳某大厦。1997年9月下旬,杨以深圳某实业公司之名向某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申请贷款。他以大厦作抵押,并伪造深圳某实业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的签名。10月22日,他顺利地从银行获得了800万元贷款。

1997年5月13日,杨同深圳某招商公司总经理万某一起,来到广东站财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佘某处,三人商定:由该财务公司拆1000万元港币、70万美元给武汉某投资公司,投资公司再将该笔拆借款转贷给深圳某招商公司。5月15日,杨将从电站财务公司非法拆借的港币1000万元转入其在深圳私设的武汉某投资公司港币帐户上。

(三)

杨在实施犯罪前,总要听一听某律师的意见,力求“万无一失”。为了做假帐,杨更换会计五六人次之多,有些会计还真没看出那是假帐。

1998年9月1日,市公安局经侦处接到报案后,立即开始抓捕杨。此时,杨已下落不明。办案民警张辉、芦险峰经过多次调查走访,获悉杨隐匿在深圳某处。办案民警精心设计了抓捕方案,于9月4日把杨引到了武汉,一举将其抓获。

民警对杨进行了突审,然而,两天两夜过去了,杨只交待私刻公章和伪造存单的事实,其余均不承认,企图蒙混过关。

民警决定加大调查取证的力度,他们先后7次到广东取证,行程10余万公里。

民警通过深圳8家银行,查出杨个人控制的帐户达50多个,使用全国各地身份证30多个,发现杨利用这些身份证开户、炒股。

案件正是从其中一张名叫“林某”的身份证上取得突破的。

林某真的是杨的朋友?民警决定找到林,把事情真相查出个水落石出。在湛江民警找到了林某。

原来,早在80年代末,林的身份证就被其丈夫拿到城里卖了,她根本不认识杨。杨的谎言被铁的事实戳穿了,他不得不向公安机关交待,“林某”的股票帐户就是自己的。

杨没了先前的硬气,只好低头认罪,交待了他的犯罪事实。

钱都作何用了呢?

1997年4月14日,杨将某实业银行福田支行的2000万元骗到手后,按照事前的约定,将其中1600万元借给某实业(深圳)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。陈某从中先后支付56万元给杨,作为借款利息。杨某将其中29.6万元存入其以“林某”户名开设的个人股票帐户上,进行炒股。

杨炒股运气不佳。为了弥补炒股损失,他又开始第二次诈骗,即骗取某银行800万元贷款。

1997年10月22日,杨得到贷款后,将其中700万元转入所控制的某股票帐户上。他用一些钱偿还了“徐某”股票帐户透支款及利息170.4万元,以及其他一些债务。剩余部分又用来炒股,结果再次亏损150余万元。

1997年5月15日及22日,杨从广东某电站财务公司非法拆借到1000万元港币及70万美元后,分别将980万元港币、68.6万美元非法借给了深圳某招商公司下属公司,剩下的钱作为高额息差全部被杨用作其平常开支。剩余400万元诈骗所得也被杨转入某个人股票帐户进行炒股。该帐户是1997年4月28日在上述同一证券营业部开设的,户名是“林某”。

杨非法借出去的港币、美元,后又两次非法延期,至今尚未归还。

(四)

10月14日,记者在看守所里见到杨。

回顾自己的过去,他说:“我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。”

他1972年参加工作,在武昌一家工厂当一名普通工人。凭自己的能力,一步步干到厂团委副书记的位置。其间他在电大读了3年。

1984年,他转行到汉口地区一家医药公司工作,从普通质检员,又干到了该公司分公司副经理的位置上。在医药公司工作期间,他又开始在武汉一所著名大学学国际金融。1987年他再次转行,到了武汉某投资公司。

他学过金融,又懂机械、电子,做起机械、电子设备租赁业务来简直是驾轻就熟。很快,他被提升,成了租赁部牵头负责人。后来又被派至深圳代表处当主任。在深圳,他参加了某名牌大学的学习,3年后获得国际金融硕士学位。

杨在谈自己的过去时,极力作出无所谓的样子。但记者进入看守所时听到,他对押解民警说:“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?这儿好难受。”

“假如我被判有罪,我谁也不痛恨。痛恨那个律师吗?他也是为我好,只不过有些问题他也不懂,不能怪他。痛恨我自己吗?我虽然是硕士,也不可能什么都懂,特别是法律。”

采访结束时,记者掏出照相机,给他拍了照。

不知为什么,面对镜头,他落下了眼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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